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夏新斌
领导小组成员:张斌、宁德斌 、胡正东、陈芸、王莹、王晓凤、潘家佳、许群丽
纪检监督员:雷秋红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推免生计划分配和推免生审定等工作。
二、推荐指标
14人(含破格)。
三、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 违纪记录。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 425 分以上(含425 分) ;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合格。
5.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 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 (含必修、限选、任选) 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即每学期考试成绩均合格,未参加过补考、重修等过程,如有相关情况则不能参加研究生推免所修课程 (含必修、限选、任选)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15%以内 (含 15%) ,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符合基本条件 1、2、3、4 项要求,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 9 月1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 30%),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 参加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由学校组织赴赛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中,正式参赛选手获国家级前三等次奖项者,或获省级第一等次奖排名前 3 者。区域性赛事等同于省级级别。本项内容由教务处认定。
( 2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教务处认定。
( 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校团委认定。
( 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省级第一等次获奖排名第 1 者。本项内容由校团委认定。
( 5 )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刊物发表论文被 sci、ei、ssci、a&hci 全文收录者(文章发表当年进入中科院 sci 期刊预警名单的刊物除外)。 本项内容由图书馆认定。
( 6 )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 (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 型专利) ,并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者。本项内容由科技处认定。
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拟推免资格的申请,学生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9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如下:
①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 365体育app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
②个人陈述(约 2000 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 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 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③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 自行打印,或者在学生科老师处打印);
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学生科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
⑤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生科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 加盖公章) 。
说明:竞赛认定范围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竞赛管理办 法(试行)》 (校行办字〔2022〕11 号) ( 附件 1 ) 竞赛目录内,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 析报告》( 附件 2 ) 竞赛目录内的竞赛。其中《2023 全国普通高 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 “2023 年新增”的竞赛获奖,认定时间范围:2023年3月21日至9月1日且必须以竞赛获奖证书或正式通知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需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加分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整理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交至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各职能部门不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认定) 。
3.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和综合评分,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确定拟推荐名单。
4.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和院内公示。学院将本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材料及拟推荐名单于 9月25日下午 16:00 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 (二办公楼 108 室 ) ,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初审合格后,学院在院网或其他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
5.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形成学校拟 推荐名单,于9月27日前报学校党委审定。
6.学校对审定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推荐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可向学院纪检监督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31-88458025。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3 年9月15 日